供養父母日常生活開銷不少人認為是理所當然,不過當如果要負擔上父母的住所租金,又是否合情合理呢?有網民在討論區「親子王國」發問,「有無人要負責埋呀媽既租樓錢?」。
當事人指,她負責了開支幾年,自己租一個地方,未滿65歲的母親又租另一個地方,還要交付3000元家用,覺得好辛苦。當事人透露,她一家4口加外傭姐姐住,她媽自己一個人住。至於爲何不一齊住,當事人解釋,「因為佢晚晚食煙飲酒無人頂得佢順,重有好污糟」。
「親子王國」討論區截圖
有網民就留言稱,「我當你呀娘住劏房,6000,你自己4口住10000,每個成16000, 小數怕長計」。當事人就透露,「我自己(租金)唔止10000啦」,又指「以前佢(母親)有間居屋架,之後欠人錢賣咗間居屋,所以依家應該係唔可以申請公屋,因為已經接受過房屋署津貼...綜援佢拎緊架啦,千零蚊佢自己都唔夠使」
「親子王國」討論區截圖
當事人其後再補充說,「我相信我依家所做既一切已經盡咗我最大既努力,盡咗做女嘅本份,問心無愧,我唔係要人認同我,只不過近來覺得壓力好大,如果無咗份工我都唔知點算」
有人就批評當事人有欠孝道,稱「第日我個女上網咁話我,我會好心痛...我養個女到長大成人都好重負擔,當然人老咗要靠後生內心係唔好過嘅,但為人兒女唔可以話呀媽污糟,我做女都會呻我媽行為思想,但我有生之年我有粥有飯都會餵飽我媽先,自己食唔食好閒。我媽病我同佢抹屎沖涼,佢問我怕唔怕臭,怕乜?我細個啲屎都係你抹人,要掉得返轉頭」
有網民建議樓主可以去社署詢問有沒有適合津貼-「親子王國」討論區截圖
有人就認爲,「無不是之父母,呢句不嬲都呃人,自己做仔女嘅都要量力而為。」有人就建議,「家用加兩面租屋的確好吃力,不如去社署問下有冇咩津貼適合你媽媽個case」
資料來源:星島日報